安全生產 當前位置:首頁 - 安全生產
發布時間:2023/8/29
作者:
閱讀次數:476
每日一學:《安全生產法》第四十二條 生產、經營、儲存、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、商店、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,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。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、標志明顯、保持暢通的出口、疏散通道。禁止占用、鎖閉、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、疏散通道。
聯系方式
電話: 0551-65846725
傳真:0551-65846725
郵箱:[email protected]
地址: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云谷路與西藏路交口華冶金谷廣場5層
Anhui Huaye Real Estate Co.,Ltd.皖ICP備2023008288號-1 版權所有 安徽華冶置業有限責任公司